加拿大移民的另外一种途径是通过加拿大难民庇护与人道主义移民,自从1951年签署《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的《难民地位(Status of Refugees)》以来,加拿大一直是捍卫生命权,自由权以及保护与安全权的国家,一直支持难民和人道主义案件。
加拿大难民庇护
因种族,宗教,社会群体,政治见解,性别,性取向或国籍而对迫害有充分理由的恐惧而逃离本国的个人,可以在加拿大获得难民庇护。
申请加拿大难民庇护
在加拿大入境口岸,加拿大内陆边境服务局(CBSA)或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身份(IRCC)出示个人的个人可以提出庇护申请。从那里,CBSA或IRCC代理将确定此人是否有资格申请庇护。 除了提供在其原籍国遭受迫害的充分证据之外,那些寻求庇护的人还将在获得加拿大难民身份之前接受指纹采集,传记,安全和犯罪方面的检查。
难民赞助
加拿大人,他们的社区和组织以多种方式资助难民并帮助他们重新定居在加拿大的新生活。 这些赞助计划帮助难民找到住所,提供经济,社会和情感支持,并在他们重新定居并适应加拿大生活时捐赠衣物和衣物。
五人一组是一项私人赞助计划,其中五名或更多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赞助一名或多名难民在其社区中重新定居。这些担保人必须年满18岁,并且只能担保已经在加拿大具有难民身份的申请人。 混合签证办公室推荐方案是半私人赞助方案,有私人赞助商与加拿大政府合作,以赞助联合国难民署确定的难民。
公司和组织还可以作为赞助协议持有人,为在加拿大已经具有难民身份的申请人提供社区赞助者,或者通过联合援助赞助计划,向难民提供赞助,其中组织与加拿大政府合作为难民提供赞助。特殊需求。
上诉决定
如果不幸的是,庇护申请被拒绝,您将被要求离开加拿大返回您的祖国。 但是,被拒绝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难民保护处的书面决定后15天内,向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局的难民上诉处(RAD)提出申诉申请。从收到书面拒绝决定和上诉记录开始,您总共需要30天的时间。 除非需要口头听证,否则RAD将在90天内决定您的上诉。
加拿大难民申请流程
在申请加拿大难民之前,得需要明白什么是难民。
什么是加拿大难民身份 (Refugee Status)
加拿大的难民体制是为那些目前在加拿大境内的或正在入境加拿大的人士,具有被迫害恐惧(fear of persecution)的人士 或离开加拿大返国会使其处于危险之中(in danger)的人士提供的法律保护或庇护措施。
加拿大每年平均接收4万到5万难民,这个节奏实在是羡煞众多苦撑煎熬的其他加拿大移民候选人。这给人留下诸多想象空间。有人愤愤不平,也有人想入菲菲。以为只要击鼓鸣冤,一切就唾手可得,移民如囊中取物。其实,难民申请程序繁琐,审查严格。对申请人来说,语言有劣势,政策不熟悉,观点不清晰,证据不完整,自己独立申请难民是不可能的任务(Mission Impossible)。
难民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认定(Eligibility)
一般,难民申请将被境内移民部办公室或海关入境官员初步审核,看是否满足基本要求,再决定是否可将申请案例引荐给加拿大难民保护局/加拿大移民和难民署 RPD/IRB (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 RPD/IRB是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指定的独立机构,通过庭审,详细认证难民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据,事实和法理,确认是否构成真正难民。
加拿大难民的分类
加拿大难民分为两类: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s)和 受保护人士类别 (Protected Person)。
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s)类别
离开自己的祖国或居住国,因下列被迫害恐惧(well-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 情况无法返回该国:
- 种族 (race)
- 宗教 (religion)
- 政治观点 (political opinion)
- 国籍 (nationality)
- 特殊团体,如,性向,同性恋 (being part of a social group, such as women or people of a particular sexual orientation)
受保护人士类别 (Protected Person)
难民申请人如果回国,可能会面临下列风险:
- 虐待(danger of torture )
- 生命危险 (risk to their life)
- 残忍/异常处置,或惩罚 (risk of cruel and unusual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申请难民要在难民申请表格和材料里清晰说明下列信息:
- 个人背景
- 个人家庭
- 申请难民的原因
下列情况的难民申请人不符合难民申请资格,其难民申请将不会被引荐到RPD/IRB审理:
- 收到“离境令”的人士,将自动失去难民申请资格。(received removal order before)
- 在其他国家被认定为公约难民,并且可以返回该国家 (are recognized as a Convention refugee by another country that you can return to)
- 被加拿大批准为被保护人士身份 (were granted protected person status in Canada)
- 从美加边境进入时 (arrived via the Canada–United States border)
- 被加拿大列为不得入境人士; 由于:1. 安全因素 2. 刑事犯罪 3. 违反人权事件 (are not admissible to Canada on security grounds or because of criminal activity or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 以前有申请被拒的难民申请人;由于不符资格,没被引荐到IRB (made a previous refugee claim that was not found eligible)
- 以前有被拒的难民申请; 由于听证后遭IRB否决 (made a previous refugee claim that was rejected by the IRB)
- 以前有被拒的难民申请; 由于主动放弃出庭或撤销IRB申请 (abandoned or withdrew a previous refugee claim)
- 违反安全第三国协议的人士 (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
美国和加拿大签署过【安全第三国协议】。该协议指明难民申请人须在到达双方任何一国后,应优先在到达国首先申请难民保护。不得再转往对方国家申请难民。也就是说从美国陆路 (除非用其他手段入境)入关加拿大是不允许提出难民申请。
除非难民申请人具有下列特殊情形:
申请人证明在加拿大有亲属/家庭成员 (Family Member Exceptions)
- 亲属包括: spouse,legal guardian,child,father or mother,sister or brother,grandfather or grandmother,grandchild,uncle or aunt,nephew or niece,common-law partner,same-sex spouse),且该亲属是18+ 年龄,有加拿大身份( Canandian/PR/Protected Person, 难民申请in IRB process,in H&C process, 有效WP/SP, 18岁+)
申请人是无父母陪伴的未婚未成年儿童 (Unaccompanied Minors Exception)
- 父母不在美国加拿大
难民申请人拥有加拿大身份证明文件 ( Document Holder Exceptions )
- 申请人有加拿大合法身份:有效Visa, 有效学签/工签 (SP/ WP), 加拿大旅游文件 (Canada Travel Docs),护照有有效美国签证(但加拿大免签)
申请人的公共利益 (Public Interest Exceptions )
- 如:在美国或第三国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难民的申请时机
申请难民有两个申请时机:
- 在加拿大境内时,于加拿大移民部IRCC地方办公室申请
- 在入境加拿大时,于加拿大海关服务署CBSA申请
向RPD提供你和你代理的联络方式
如果你在入关或面试时未提供加拿大的联络地址/电话信息,那你必须在收到 Confirmation of Referral的10天内提交给RPD 。
加拿大难民申请流程 1 – 境内申请
境内的难民申请人,如果有充足理由,无论是否拥有加拿大的合法身份(Visa, Work Permit, Study Permit, Visit Record,TRV )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难民。
难民申请过程中 重要的相关政府机构
加拿大难民申请程序与3个不同的政府机构有直接关系。如果您的地址或电话号码有变更,您必须分别联系这三个不同的机构,以更新个人信息。
[注:特定原籍国DCO名单已于May 17, 2019废除。
对于来自特定原籍国 (DCO,Designated Foreign National) 的难民申请人,其申请程序将使用特别的流程,审理时间不同。 来自特定原籍国 (DCO)的申请人,听证会日期将于30天内举行。如果您来自非特定原籍国 (Non DCO,Non Designated Foreign National),听证会日期将于60天内举行。详情请查阅此网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refugees/reform-safe.asp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对提出难民申请的申请人,在入境口岸进行资格验证,做出决定对加拿大边界,执行安全检查和管制对难民申请失败的申请人,安排离境驱逐程序当难民申请人身份不能被确认、被认定可能对加拿大社会造成威胁,或被认定不遵守加拿大移民法的某条规定,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官员有权行使拘留
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决定您在加拿大境内是否有资格提出难民申请审理工作许可和临时联邦医疗保险(Interim Federal Health Insurance)
加拿大难民申请指南:
- 移民部难民申请指南 Application Guide – Applying for Refugee Protection from within Canada(IMM 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