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歷史說秦始皇是暴君,真相如何?1975年12月,湖北雲夢睡虎地的農民在建造水利設施的時候,發現一座秦代古墓,在其中發現了大量記載秦代歷史的竹簡。隨著這些文物的出土,考古學家對秦史,秦始皇的研究又更近一步。在此之前,人們對於秦史、以及秦始皇的研究爭議不斷。
假歷史說秦始皇是暴君
有人認為秦皇築長城、卻匈奴、收嶺南、統一六國,縱觀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歷史,很少有帝王能有與他相提並論。即便有漢武帝這樣「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的開疆霸主,唐高宗李世民開啟「貞觀之治」的天朝上國功績,仍是在秦皇面前相較失色。這些人對秦始皇給了「千古一帝」的最高評價。但也有人說秦皇重兵嚴法,殘虐暴力,焚書坑儒,是個十足的暴君。對於這位「千古一帝」的功過是非,歷來爭吵不斷。
那麼,隨著雲夢睡虎秦簡的出土,考古學家能夠發現那些有價值的資訊?而真實的秦國、真實的秦始皇又是怎樣的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從雲夢睡虎地秦簡出土前的秦史研究講起。
秦史研究發展
追溯華夏版圖現代乃至近代對秦史的研究,大概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其中界線就是秦始皇陵和雲夢秦簡的發現。
在秦始皇陵和雲夢秦簡被發現的前幾十年,又可以將1949年後作為界限。在1949年前,這段時段對秦史的研究是很少有具體的物證的,通常聚焦在對秦史的補作和秦國皇室後人祖先起源的考證,也包括秦國時期郡縣和官職的設置研究。
這個階段的主要成果有《秦會要》、《秦會要訂定》、《秦史綱要》、《秦四十郡考》、《秦三十六郡考》、《秦縣考》、《秦郡考》、《秦代官制考》、《秦客卿考》、《秦博士掌通古今說》、《秦官多同六國考》、《秦的官僚政治及其文官制度》、《秦丞相考》等等。
(秦史名家-馬非百-《秦官多同六國考》作者)
1949年以後到秦始皇陵和雲夢秦簡被發現之前這段時間,更受關注的是秦末農民戰爭這一階段。
對於秦末農民起義的根本原因、所具有的歷史作用、蘊含的覺悟意識等問題是這一時期的研究熱點,其隱身問題還包括,陳勝吳廣的生源地考證、對項羽的各維度評價等等。
這一階段的學術研究成果並不豐碩,比較機械化、簡化。
在秦始皇陵和雲夢秦簡發現後的幾十年,又可以根據秦俑學研究會和秦文化研究會的成立進行分界。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秦始皇兵馬俑和雲夢秦簡先後現世,這是華夏版圖考古史的重大發現。人們對秦史的認識開始深入,學術精神和科考精神重新閃爍在秦史研究中。
此階段有更全面系統化的秦史著作成果,逐漸呈現百家爭鳴。
在現中國兩會成立後,秦史研究院經歷了深刻變革。可成為代表之一的是秦俑博物館主辦的已經發行16年的《秦文化論叢》。這個平台發表的都是在國內舉足輕重的秦史研究成果。
在秦始皇陵和雲夢秦簡被發現之後,「青川木牘」、「江陵秦簡」、「天水秦簡」、「沙市秦簡」相繼被發現,專業的科學考古隊伍也被組成。在華夏學術發展史中,這樣具有明確目標,並且以科學考古為優先的攻關隊伍的例子並不多。
在秦史的認識、挖掘、考證、傳播中,其研究趨向科學化、講究求真有據。這種形態意識轉變與雲夢秦簡的現世息息相關,雲夢秦簡到底記錄了什麼?
二雲夢秦簡的發現
1974年,秦始皇陵被發現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這個歷史遺跡對古代史考證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秦皇陵墓設計複雜,開發工作十分困難。人們對真實史料的迫切需求在第二年的冬天得到滿足。
1975年12月,雲夢睡虎地被發現有帶有古代文字的竹簡散片,引起了政府的重視。湖北博物館、雲夢縣文化局等單位進行聯合考察,先後發現了12座戰國至秦代的陵墓!
在出土的12座陵墓中,11號墓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原來,這個墓主人的身份非常有意義。
在11號墓出土的一則《編年史》中記載,這個墓主人被叫做喜。他生於秦昭襄王45年,也就是西元前262年。
秦昭襄王正是秦始皇嬴政的曾祖父。這個時間已經邁入秦昭襄王統治的後期,秦昭襄王正著力攻打趙、韓兩國,並在七年後,先後打敗東週、西周,結束了周王朝八百年的統治。
根據《編年史》中記述,秦人喜入仕之後。先後擔任國安陸御史,令史,鄢獄史。其墓葬中共出土了包括80枚殘簡在內的1155枚竹簡。據研究人員推測,這些竹簡應為秦人喜生前的文籍。
這些竹簡出土時在棺槨內,遺骨周圍。分別在遺骨的頭、腳、腹部及身體的右側,共有八組。只有少量的竹簡因為水浮動而輕微散亂,其他竹簡都保存得非常完好。
這些秦簡大小相似,長度在23到28公分之間,寬度在0.5到0.8公分之間。竹簡中的文字並非刻文,而是墨書,字體應歸於秦國隸。竹簡上的文字大多清晰可辨,竹簡大部分為單面字,只有少數的竹簡是雙面字。
在竹簡上還發現了一些痕跡,據研究人員推測應為編繩連接留下的痕跡。並且從痕跡上分析,竹簡原本應有上、中、下三道繫繩整齊編連。但因為年代過於久遠,出土時,繩子老化不堪,竹簡因此也出現順序雜亂的狀況。
三雲夢秦簡的內容
安作璋、李均明等十幾位專家學者歷經幾個月的時間,終於將這千餘枚竹簡一一排序拼接,整理翻譯成冊。包括如今已經非常著名的《編年史》、《語書》、《秦律十八種》等在內的,被統稱為《睡虎地秦墓竹簡》。
其中,53簡《編年史》被特別重視。它記載的是秦昭王元年至秦始皇30年的歷史,包括秦人生平經歷,秦國一統六國的歷程等等,共計90年之久。這是考古史上的重要發現,對考證秦史的作用可想而知。
這《編年史》的形式類似後代的一些家譜和墓誌銘。根據其中記載,秦人喜年滿17就接受登記去服徭役,到了19歲時在一個叫做“榆”的地方作小官,一年之後成為安陸禦史,之後位鄢令史,等到28歲時秦人喜升作鄢獄史。並在第二年進入軍隊,參加秦始皇橫掃六國的一統之戰。
秦人喜在46歲時去世,《編年史》隨之入葬,直到幾千年後的現代才重見天日。
《編年史》的出現是對包括《史記》在內的戰國、秦代史書的補充和修正。
其中記載的戰國末期至秦國的軍事史實,包括涉及的兵役、官吏、曆法制度都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
《睡虎地秦墓竹簡》的第二部是14簡《語書》,又被稱為《南郡守滕文書》。
其中記錄的是,在秦始皇20年四月初二,秦國南郡一個叫做騰的太守內史向治下頒布了一項文告。內容是要求本郡縣的官吏秉公守法,並要起到對平民的引導作用,即「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第三部分是《秦律十八種》,共有203簡。這十八種秦律涉及到田地、倉屋、關市、傳食、行書等等。根據研究人員分析,這十八種秦律是秦人喜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在秦律中摘抄下來的。雖然只是秦律的一部分,但是管中窺豹,可以見得秦國在農業、貿易、倉儲、吏治、徭役等方方面面均有詳細的規則制度。
《秦律十八種》中除了關於田農的《田律》,關於市場貿易的《金布律》等常見律法,在當時還出現了對少數民族管理的《屬邦》。
這一階段的律法是商鞅變法之後到秦國統一之間的製度體現。
第四部《效律》有61簡。將《效律》單獨列為一部分,應該是有重點考慮。在提到秦始皇的重大成就時,統一度量衡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效律》就從側面證實了度量衡統一政策的嚴格執行力道。
「度」是長度單位,「量」是容積單位,「衡」是重量單位。 《效律》中對度量衡這三種的製式、誤差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另外還有物資的檢驗和物資帳目的相關規定。 《效律》可以證明,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後,並對政策的執行進行法律規定。
《睡虎地秦墓竹簡》的第五部分是42簡的《秦律雜抄》。 《秦律雜抄》中記載的是秦人喜根據自身需要對秦律進行了片段式抄錄,保存下來的有11種。
這其中有涉及秦國時關於軍官的任免,軍事紀律,訓練規定,獎賞懲罰等等內容,對秦國時期軍隊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答問》是第六部分,有210簡,佔比比較高。其中內容是對秦國律法中一些條文、用語的解讀,也有關於訴訟程序的內容和記錄。這說明秦國對律法的重視是深入的,王令通達程度可是可觀的。
第七部分是《封診式》。這98簡中囊括了25條關於如何抓捕、審訊、懲辦犯人,犯人自首如何處決,犯罪如盜牛馬、錢財、逃避徭役等等的內容。其中不僅有相關規定,還有具體的案例供官吏參照。
第八部分是51簡的《為吏之道》)。其中所言就是如何作官為吏。原文提到「君鬼神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志徹官治,上明下聖,治之紀也。」意思是執法者首先必須自己持身要正,要遏制自己的私慾貪念,應該忠信寬容為上。這在現代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第九部《日書》佔423簡之多。其主要內容為占卜吉兇禍福。 《日書》包括166簡甲種《日書》和257簡乙種《日書》。詳細記載了秦人喜出行時,見官時,蓋房子時等等對時間日期的選擇,還有建築的佈局吉兇等內容。可以用來研究當時的曆法和民生思想。
四雲夢秦簡的價值
雲夢秦簡是我國考古學史上最久的法律條紋。它出現彌補了對秦史考證的空白,它對秦國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隊、吏治等各方面的記錄,使它不僅具有資料價值,還對推動秦文化研究乃至考古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歷史上,秦國一掃六合,統一天下的功績是具有開創性意義的。但是這個古老的王朝二世便亡,僅僅存在15年,相關史料十分匱乏,研究成果也不多見。後代人們多從“漢承秦制”,加以推測,很難還以真實面貌。
在雲夢秦簡出土的二十年間,相關著作發表了千種。其中多數涉及到對過往秦史的修正。例如在過去,商鞅推行的土地公有製是史學界的普遍認知。
但在1977年《文物》上發表的《秦代社會與階級關係》一文中指出,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實行的仍是土地國有製度。商鞅變法的目的在於廢除奴隸制的認知也是錯誤的,而且恰恰相反,商鞅變法促進了該制度的發展。
另外,由於戰國時期乃至秦國時期,文籍代抄導致的錯漏,使其流傳後世時內容短缺甚至自相矛盾,而後人在此基礎上又擅自增加刪改,導致流傳幾千的文料史籍的考證越開越困難。
而雲夢秦簡因為之前沒有被發掘,所以其真實性也完全保存。例如其中關於軍功封爵的記載就佐證了《商君書》中將爵位區分為公爵和軍爵兩種。
甚至《史記》中的一些內容也得到了修正。太史公因為嚴謹治史的精神被譽為「良史」。其行文力求客觀真實,是為後人模範。
然而,要以他一人之力實現所欲考證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史記》中也有一些需要修正的地方。
《史記》中《白起列傳》和《韓世家》中都提到秦昭王三十四年時,白起擊敗魏華陽軍,斬首十五萬一事,然而在《秦本紀》和《趙世家》中自相矛盾寫為秦昭王三十三年。
這一點在雲夢秦簡中被證實白起此戰的時間時秦昭王三十四年。這點也與清史家梁玉繩的觀點一致,只是在雲夢秦簡之前沒有史料佐證他的觀點。
《漢書》也有類似的情況。其中認為漢景帝中二年才將「郡守」改稱為「太守」。但是在雲夢秦簡中說明秦時就有「太守」一稱。同時,也證明了《戰國策》中關於「太守」的記載也是真實的。
除了糾正錯誤,雲夢秦簡也補充一些史料。例如在《史記》中關於秦始皇十七年,秦軍俘虜王安,韓國敗亡的記載中,並沒有提到王安最後是被處死了還是流放了。雲夢秦簡《編年史》補充了這一點。
秦始皇二十年韓王遷居居口山。對亡國之君的處置方式也能一定程度看出秦始皇的政略。
五從雲夢秦簡看秦始皇
雲夢秦簡中關於為吏之道的《秦律十八種》,據說在出土時是放在墓主人秦人喜的腹部,可以推測是因為深受墓主人的喜愛和珍視。這與世人普遍對秦律嚴苛的認知是不符的。
《秦律十八種》裡就提到如果犯人有罰金的處罰,但是沒有償罰能力時,可以透過服徭役償罰。
這種徭役並不是無償勞動,而是有酬勞的。雖然這種徭役也並不是寬和的處罰方式,但是與「殘暴」也不大相同。
秦國的政治需求是擴張領土,嚴格的律法的迫切需求下的產物,也是實現其目標的重要助力。
秦始皇一統六國,從歷史意義上是劃時代的。但時間是延續性的,史無前例的作為必然會引來史無前例的爭議,拋開主觀的論斷,客觀的評論才是看待歷史的正確行為。
秦始皇統一中國,統一文字,統一度量衡,統一制度,統一政治模式,這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這一點是史學家們都肯定的。他的暴政中的「暴」其實是當時特定背景下的產物,如同秦律是秦國治下的必需助力。歷史的發展自有它客觀的規律,應該根據詳實的史料公正看待。
結論
雲夢秦簡不僅矯正了《史記》、《漢書》等秦代後史書的一些錯誤,也對其中不詳之處進行了補充,它的發現在歷史學、法律學、經濟學、語言學、傳統社會文化研究等各方面都極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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